大概三種作法,
第一就是買賣,這一定要動到土增稅,從10%-40%,再回扣持有年限,但通常是最不划算,而且你的資金一定會被查。這不建議。
第二則是贈與,土地贈與扣掉免稅額之外,還要繳10%贈與稅,還要扣土地增值稅。這個動作很麻煩,而且土增稅不能省。
第三是最簡易,就是等以後事實發生後再繼承,這樣只需要扣掉免稅額後繳10%遺產稅,不需要土地增值稅。
所以其實不用作處理,等繼承發生時,直接繼承就好了。
只需要事先想好,要怎樣分割繼承分配,等繼承後繳個稅。
如果擔心生後繼承會有問題,基本上幾乎沒有其他選擇,就只能生前處理。
所以稅務上的問題很簡單,難的在於要怎樣分配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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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轉的方式就三種,
1:買賣
2:贈與
3:繼承
買賣及贈與都要繳土增稅, 贈與還多了贈與稅(每年免稅額是220萬,超過部分10%),
最能節稅的方式是繼承,且土地移轉現值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計算, 日後要賣土地時,土增稅會比較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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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考慮的問題:
(1)每年依公告地價贈與220萬的持份,但仍要繳不少的增值稅。
(2)日後辦理繼承無增值稅問題,但公告地價每年會調漲,
最終繼承時公告地價也許等於現在的市價,加上贈遺稅(贈與或遺產同樣)就要調漲了。
日後要付的金額可能也不少。
繳增值稅或是日後贈遺稅划算?
除了要看目前有無現金可辦理外,其實很難講哪個好,
要仔細盤算看看土地日後公告地價可能漲幅等,或是政府有何開發變更計畫會促成大漲,
若是住宅用地,那每年地價稅金也是很可觀的。
農地是老一輩的人最喜歡的,買了會增值不用繳稅,且過戶無增值稅也無贈遺稅問題,
但現在農地限蓋農舍後大概也增值不了,只能看有無都市計畫變更成住地,
大概要財團才有辦法預估或是買了養著不管它。
怕日後繼承問題,只要先做好遺囑並花幾仟元到法院公證,日後只會是遺囑上繼承人的,
過戶時不須其他法定繼承人同意蓋章,現在遺囑可用電腦打後簽名不用字字親筆寫已好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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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財政部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58W9
上面可以查公告現值、物價指數等等資料,
把權狀找出來,把上面的地段資料找出來,算一下土地增值稅有多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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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1000坪分割成兩塊,一塊800坪另一塊200坪。
2、200坪的再分割成4塊,每塊50坪
3、50坪的分次出售,這樣就有現金可用。
4、另外那800坪用贈與的方式過戶。這塊土地光公告現值就1億6500萬,不可能不花一毛錢就可以過戶。
先算算土地增值稅要多少錢?
利用土地去貸款來繳,或都用自己房子貸款來繳.土地增值稅早晚都要繳.
沒錢要繼承大筆土地
將手上土地先分割 賣掉其中一小塊去繳
其實也是保障的一種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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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「特留分」?
到法院公證的遺囑 好像也只能指定繼承2/3的遺產
即使遺囑中明確說只把所有財產給某一人
其他合法繼承人好像還是可以爭取剩下的1/3財產
有這方面的資料嗎?
例子:如甲百年後,有你的繼母A.子女你(B).姊妹2人(C.D)
第 1144 條(應繼分)
配偶(A)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,其應繼分,依左列各款定之:
一、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(即直系血親卑親屬:就是你B和其你的姊妹C.D)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。
---> 應繼分:每人(A.B.C.D)都有1/4
第 1223 條(特留分之決定)
繼承人之特留分,依左列各款之規定:
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(B.C.D)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三、配偶(A)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---> 所以每個人(A.B.C.D)至少都有應繼財產的1/8特留分
當然每個人(A.B.C.D)於甲百年後可拋棄繼承(不可於甲百年前事先拋棄)
甲如有多筆房產,如何分配就是A. B.C.D自行討論,或甲先在遺囑中分配好(但每人除拋棄繼承外,不可違反特留分)
這是最基本的想法,供參考
- Aug 04 Thu 2016 14:36
土地過戶如何辦理最節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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